門診需知


掛號與門診時間

            上午 08:00 ─ 12:00(週一至週日)   
            下午 13:30 ─ 17:00(週一至週六)   
            夜間 17:00 ─ 21:00(週一至週五)

初診病患

  1. 請先線上填寫初診單後,再到掛號室掛號並取得病歷號碼,即可看診。
  2. 當診現場掛號或掛號櫃台辦理手續(初診病患須至掛號櫃台報到) 。
  3. 掛號完成後至診間候診,診後到批價櫃檯批價繳費,如須做檢驗檢查者須至檢驗查室,完成急作檢查後回診間看報告,檢查(驗)後至藥局領藥;如不須檢驗檢查須領藥可至藥局領藥,不須領藥即可離院。

複診病患

  1. 當診現場掛號或掛號櫃台辦理手續。
  2. 掛號完成後至診間候診,診後到批價櫃檯批價繳費,如須做檢驗檢查者須至檢驗查室,完成急作檢查後回診間看報告,檢查(驗)後至藥局領藥;如不須檢驗檢查須領藥可至藥局領藥,不須領藥即可離院。

門診就醫費用

掛號費部分負擔
  • 門診掛號費:50元。
  • 一般民眾門診基本部分負擔:80元。
  • 門診藥品部分負擔:101元以上每100元加收藥品部分負擔20元,最高加收200元。
  •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調劑開藥 28 天以上第1次調劑以當次調劑慢性病藥品費用與一般藥品費用併計應自行負擔之門診藥品費用。
  • 持轉診單掛號費:0元。
  • 一般民眾轉診基本部分負擔:0元。
健保規定民眾免除自行負擔項目
  • 主管機關公告的重大傷病,限卡證上列之疾病就醫者。
  • 健保卡上註記『福』或『榮』字的就醫者。
  • 經登記列管的結核病患者,到衛生署公告指定醫療院所就醫者。
  • 持『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就診單』『勞工保險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就醫者。
  • 預防保健服務(孕婦產檢、7歲以下之兒童預防保健、40歲以上成人預防保健、婦女子宮頸抹片及乳房攝影保健服務以及50歲以上未滿70歲、每二年補助一次定量免疫法糞便潛血檢查、30歲以上嚼檳榔或吸菸、每二年補助一次口腔黏膜檢查)。
  • 持有健保卡之百歲人瑞。
攜帶證件
  • 健保民眾:健保IC卡(孕婦手冊、兒童手冊),若健保IC卡無貼照片者,請另提供國民身份證或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如:戶口名簿...等)。
  • 初診健保民眾請於就醫時提供健保卡及國民身份證或戶口名簿或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
  • 外籍人士:外僑居留證或護照。
  • 自費民眾:國民身份證。
  • 有優待身分者請攜帶優待證件如職災單、身心障礙手冊。
其他
  • 未帶健保IC卡就醫者先以自費方式就醫,請於就醫之日起十日內(不含假日)持健保IC卡、原收據正本至本院收費櫃檯辦理退費。
  • 健保局規範無法親自就醫條件者為:1.因長期臥床,行動不便(須由專業醫師判定)。2.出海為遠洋漁業作業,並有相關證明文件。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經受託人提供法院裁定文件影本。4.經醫師認定之失智症病人。5其他經保險人認定之特殊情形。
  • 取消預約,當日門診上午09:30以前、下午14:30以前。
  • 自費民眾:國民身份證。